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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顾河南一穿瑜伽裤夜跑丈夫发现裤子有端倪将其耳朵割下
回顾河南一穿瑜伽裤夜跑丈夫发现裤子有端倪将其耳朵割下“因为左耳是靠近心脏最近的地方,所以甜言蜜语要说给左耳听。”在饶雪漫的《左耳》中,左耳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,可以让心爱之人将自己的情愫传递到对方的耳中,以此让彼此喜欢的人可以走到一起,成就一段佳话。
但在感情生活中,传递内心的话语有时候并不是那么顺利,尤其是一方只相信自己的感觉,那么这些心里话也就传递不进去,反而在猜下,酿成惨祸的发生。在河南,一名穿瑜伽裤夜跑,丈夫发现裤子有端倪,怀疑妻子有外遇,于是便将其耳朵割下。
2003年,经媒人介绍下,家住河南新乡的肖某与小菲相识,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两人对彼此互生好感,于是在双方家人的帮助下结为夫妻,组建了家庭。在结婚后,两人先后生育有两个儿子,孩子的降生为他们一家带来了欢声笑语。
在孩子出生后,肖某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便经常在外打工来贴补家用,而他的妻子小菲则留在家中照顾家务和两个孩子的成长。俗话说“身体上是生活的本钱”,有一副好身体才可以扛得住更大的压力,也可以让自己感受生活的美好,尤其是她还要照顾两个儿子,想要看着两个儿子结婚成家,未来带孙子,一副好的身体也就更加重要。
于是,在5008年开始,她便在处理完家务活,哄孩子睡着后,便穿着一身运动服在附近的公园坚持跑步。而这时的天色比较晚,一开始她的丈夫肖某在得知此事后,担心她的安全便不是很支持,而小菲不是很理解,于是便没有听从丈夫的话,依旧坚持夜跑锻炼身体。
可肖某在结婚后便觉得自己的老婆长得很漂亮,性格也好,而他也乐意“金屋藏娇”,让妻子过清闲生活,于是便希望她不要再外出夜跑。但在被妻子拒绝后,他依然无法理解妻子的做法,担心她在夜跑时和别人产生不干不净的关系,于是便经常找借口和她吵架,让她放弃夜跑的习惯。
但小菲的性格比较执拗,自己认定的事情就一定会坚持到底,而且夜跑锻炼身体对她是有好处的,所以在丈夫到处找借口让她放弃时,心情便不是很开心,更何况两人已经孕育有两个儿子,照顾孩子也需要有足够的精力和体力,于是她也就没有放弃自己的这种生活习惯,在之后的日子里依旧我行我素。
夫妻之间便因为这件小事经常闹矛盾,吵架也就时有发生,但在双方父母的调解下,吵完之后便和好如初。而且两人的孩子也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,于是二人虽然对彼此的想法抱有不同意见,但还是将婚姻持续了下去。
小菲长得漂亮,而且在长期运动的情况下身材也保持得很不错,所以在随后的生活中,和她一起夜跑的人也就多了起来。其中有和小菲抱有同样想法的宝妈,也有一些想要和她一样保持身材的年轻女孩,同时也有一些男性加入到了夜跑的队伍中。
这让在外工作的肖某心里很不是滋味,总是担心妻子太优秀太好看,被别人惦记上,做出破坏自己家庭的事。这也就让他始终对妻子的这个爱好不是很满意,甚至对妻子生出猜疑和不信任,而之后发生的一件事也就让他变得疯狂。
2010年3月16日,肖某下班回家后没有在家中看到妻子的身影,就知道她又外出参加夜跑了。当晚,当小菲夜跑回来后,他看到妻子这次夜跑穿的不是平常穿戴的运动服,而是一件瑜伽裤,这让他心里再次产生了怀疑,面对丈夫的疑问,她解释说这件裤子是参加夜跑的另一个宝妈送给她的,两人在一起夜跑很久了,所以就收了她的礼物。
但这并没有打消肖某心中的怀疑,因为他发现妻子的瑜伽裤上还有一滩可疑的水渍,于是,他便再一次因为此事与妻子发生了争吵,觉得她外出夜跑就是去别人家里做龌龊的事情,这让小菲十分不满,于是便和他吵了起来。
即使小菲打电话给那位送她瑜伽裤的宝妈打电话澄清,也得不到丈夫的信任,俩人在家中再次因此事吵架,俩人越吵越凶博鱼,最后肖某摔门而出。出门后的肖某越想越气,觉得妻子有事瞒着自己,愤恨中便想要报复妻子,觉得只要妻子变丑就可以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,当他回家后,惨祸便发生了。
在两人刚刚相恋时,他经常在妻子左耳处说悄悄话,将自己的爱意传达给对方,所以在有了报复的想法后,他便决定毁掉妻子的左耳,让别人的情话传不进去。于是,他回家后便翻找到一卷胶带和一把大剪刀,在将毫无防备的妻子住后,便用剪刀剪掉了妻子的左耳,做完这件事后,小菲在疼痛下昏迷了过去。
两小时后,昏迷中的小菲被串门的邻居发现,虽然在被送往医院后抢救了过来,但因时间过去太久,她的左耳永久性缺失。同时,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立刻将肖某抓捕归案,在派出所,肖某交代了自己的罪行。河南一名穿瑜伽裤夜跑,丈夫发现裤子有端倪,为发泄不满情绪将其耳朵割下。
警方在对他那滩水渍进行调查后了解了事情的。原来,当天小菲在夜跑途中碰到了一个摔倒的小孩,在地上哭哭啼啼的。于是她便出于母性的本能,上前将那个小孩扶了起来,而那个小孩被扶起来后,便将手上沾着泥土、鼻涕和眼泪抹到了她的衣服上。无奈之下小菲便提前结束了夜跑,回到家里准备对这件瑜伽裤进行清洗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,故意伤害他人,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在本案中,肖某因家庭矛盾长期与妻子发生争吵,并在争吵的过程中对小菲产生猜疑心理和积怨情绪。案发时,肖某未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夫妻矛盾,并在个人猜疑心理作用下对小菲产生报复心理,事后预谋作案并利用凶器对其身体器官进行伤害,其行为已然构成故意伤害罪,且导致他人左耳缺失,达到重伤程度,情节严重。
但考虑到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存在自首情节,同时获取了被害人的谅解,可以对其从轻处罚。最终,法院经过审理后,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。
(《回顾河南一穿瑜伽裤夜跑,丈夫发现裤子有端倪,将其耳朵割下》中,图片仅配合叙事;原创文章,未经许可,不得搬运、盗用!)